《宋史•陈旸传》注释
陈 诸 安
陈旸字晋之,福州人(2)。中绍圣制科(3),授顺昌军节度使推官(4)。徽宗初,进《迓衡集》(5)以劝导绍述(6),得太学博士(7)、秘书省正字(8)。礼部侍郎赵挺之(9)言,旸所著《乐书》二十卷(10)贯穿明备(11),乞援其兄祥道进《礼书》故事给札(12)。既上(13),迁(14)太常丞(15),进(16)驾部员外郎(17),为讲议司参详礼乐官(18)。
魏汉津(19)议乐,用京房二变四清(20)。旸曰:“五声十二律(21),乐之正 (22)也。二变四清,乐之蠧也(23)。二变以变宫为君(24),四清以黄钟清为君。事以时作,固可变也,而君不可变(25)。太簇、大吕、夹钟,或可分也,而黄钟不可分(26)。岂古人所谓尊无二上之旨哉(27)?”时论方右汉津(28),绌旸议(29)。
进鸿胪太常少卿(30)、礼部侍郎,以显谟阁待制提举醴泉观(31),尝坐事夺(32),已而复之(33)。卒,年六十八(34)。
[注释]
(1)本传出自《宋史》第四百三十二卷,列传第一百九十一。《宋史》,元代末期脱脱等撰,中华书局1985年6月新1版。本篇对研究陈旸生平极具指导意义。
(2)福州人:宋代闽清属福州府,故称陈旸为福州人。
(3)绍圣:宋哲宗(赵煦)年号。陈旸于绍圣元年(1094)九月中贤良方正能言直谏科进士。制科,古代科举取士的制度,简称制举、制科。制,皇帝命令。唐宋时科举考试有“常举”(常选)和“制科”(特选)两种。常举,每三年一次循例举行。制科由皇帝下诏不定期举行。科举最后由皇帝殿试中举者称为进士。唐宋制科科名有贤良方正能言直谏科、博学鸿词科等,宋代由制科中举较常举荣耀。
(4)授顺昌军节度使推官:任命为顺昌军节度使的推官。顺昌,地名,即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军,宋代地方行政区划名,与州、府同级。节度使,官名,唐代时总揽一区的军、民政务,北宋时皇帝收回兵权,节度使专作将相以及宗室勋戚的荣衔,无实权。推官,官名,节度使的属官,管刑狱。
(5)《迓衡集》:陈旸所撰写的文集,已佚,内容不得而知。但联系下文从陈旸进献此书的后果来看,此书可能是对宋徽宗统治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得到了宋徽宗赏识。
(6)劝导绍述:劝谏开导徽宗继承先帝神宗的做法。劝导:规劝开导。绍述,继承,此特指哲宗时对神宗所实行的新法的继承。宋神宗年号熙宁、元丰,支持王安石推行新法。神宗死后,哲宗继位,年号元祐。其时哲宗年幼,由太皇太后高氏主政,尽废新法。元祐八年,高氏去世,哲宗亲政,次年改年号为绍圣,任命章惇为宰相,以绍述熙宁、元丰新政为名,尽复高氏临朝时所废新法。
(7)太学博士:太学是我国古代设于京都传授儒学经典的最高学府,又称“上庠”。博士是太学的老师。太学隶属国子监。
(8)秘书省正字:秘书省是古代官署名,是专门管理古今经籍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数的专门机构。正字,秘书省下属官员,负责校对典籍,判断校正讹谬。
(9)礼部侍郎赵挺之:礼部,宋代尚书省六部之一,管理国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事务。最高长官为礼部尚书,礼部侍郎为副职。赵挺之,字正夫,密州诸城人。宋徽宗即位,赵挺之任礼部侍郎。陈旸后亦任礼部侍郎职。
(10)《乐书》应为二百卷,《宋史》有误。
(11)贯穿明备:《乐书》的内容通达连贯,明了完整。
(12)乞援其兄祥道进《礼书》故事给札:请求皇上根据他的兄长祥道进献《礼书》的旧例给他纸、笔和楷书画工帮助抄录。乞,乞求,请求。援,援例,引用成例。祥道进《礼书》,指祥道撰写《礼书》一百五十卷,时任著作郎兼侍讲的范祖禹对《礼书》给予很高评价,并向哲宗推荐,哲宗下令给祥道纸笔并派遣楷书画工帮助抄录《礼书》。故事,旧例。札,古代书写用的木简,这里指笔和纸。
(13)既上:《乐书》进献以后。
(14)迁:古时调动官职叫“迁”,一般指升职。
(15)太常丞:古代官职,太常寺,古代朝廷九寺之一,是掌管朝廷礼仪的官署,主要职责:一是主管祭祀社稷、宗庙和朝会、丧葬等礼仪。祭祀时太常卿充当主祭人皇帝的助手。二是主管皇帝的寝庙陵园及其所在的县。太常寺设卿、少卿、丞、主管各1人。
(16)进:提升官职。
(17)驾部员外郎:古代官职,是驾部次官。宋代驾部是兵部下属的四个司之一,掌管皇宫舆辇、车马、驿置、厩牧之事。
(18)讲议司参详礼乐官:讲议司,宋代官署名,崇宁元年(1102)宋徽宗设置,由宰相蔡京直接管理,侍从为详定官,卿监为参详官。崇宁三年(1104)废除。宋高宗宣和六年(1124),又曾置讲议司。参详礼乐官,是负责审议礼乐的官员。
(19)魏汉津(?—1105):籍贯不详。原为西蜀士兵,通晓阴阳术数,兼精于乐律。宋徽宗崇宁初年进献《乐议》,他的乐律理论遭到当时一些人的批判,只有当时宰相蔡京尊崇信任他。魏汉津为徽宗铸成九鼎,又铸帝座大钟及二十四气钟,赐号“冲显处士”。魏汉津是北宋后期雅乐乐律的制定者,其所制作的雅乐,当时称之为“大晟乐”,又被宋徽宗以其名字命名为“魏汉津乐”,具有极高的地位。死后谥嘉成侯。
(20)京房二变四清:京房的二变四清的理论。京房,西汉学者,本姓李,字君明,东郡顿丘(今河南清丰西南)人,易学京氏学的创始人,精通阴阳五行,在音律学也有很高造诣,《汉书•京房传》说他“好钟律,知音声”。二变四清:古代音乐名词。二变,指七声中变宫、变徵,参见注(21)。四清,指宫清、商清、角清、徵清四高声。清者,即本声之高字而稍清。
(21)五声十二律:古代音律名词。五声,也称五音,即古代音乐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jué)、徵(zhǐ)、羽,相当于现行简谱上的1、2、3、5、6。后来又加上二变,即变宫、变徵,变宫相当现行简谱中的“7”,变徵相当现行简谱中的“4”。五音加二变,合起来叫做“七音”,这样就形成七个音阶:宫(1)、商(2)、角(3)、变徵(4)、徵(5)、羽(6)、变宫(7)。十二律,古代的定音方法,从标准音黄钟律起,按照一定的方法将一个八度平分为十二个半音,由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大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商吕、无射、应钟,相当于现在音乐的C、#C、D、#D、E、F、#F、G、#G、A、#A、B等十二个固定音高。其中奇数的六个称为律、六律或六阳律,偶数的六个称为吕、六吕或六阴律,所以十二律称律吕。
(22)乐之正:音乐的正统、正音。陈旸认为,五声十二律是正统的音乐。
(23)乐之蠹:音乐的蛀虫。陈旸认为,二变四清象蛀虫一样损坏音乐。
(24)君:古代统治者。此处引申为起主导、主宰作用。
(25)事以时作,固可变也,而君不可变:音乐应时而制作,固然可以变音,但起主导作用的音阶是不可改变的。事,音乐之事。
(26)太簇、大吕、夹钟,或可分也,而黄钟不可分也:陈旸认为,太簇、大吕、夹钟或许还可以有变音,黄钟则不可以有变音。黄钟是律吕的第一律,是标准音,不能变音。
(27)岂古人所谓尊无二上之旨哉:这难道不是古人所说的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个皇帝的意思吗。尊无二上,即国无二君。
(28)时论方右汉津:当时舆论正推崇魏汉津的乐律。右,崇尚,古代尚右。汉津,指魏汉津,见注(19)。
(29)绌旸议:没有采用陈旸的观点。绌,通“黜”,排除。
(30)鸿胪太常少卿:鸿胪寺、太常寺少卿的官职。鸿胪寺和太常寺都是古代官署名。鸿胪寺掌管外国朝贡、宴劳、给赐、送迎之事。太常寺,见注(15)。
(31)以显谟阁待制提举醴泉观:以显谟阁待制的官职管理醴泉观。显谟阁,宋官署名,藏宋神宗御集,设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三人。提举,掌管,宋代设立主管专门事务的职官,即以“提举”命名。醴泉观,宋代宫观名。宋代有“提举宫观”之名,为安置老病无能的大臣及高级冗官闲员而设,坐食俸禄而不管事,称为“祠禄之官”。
(32)尝坐事夺:曾因事被免职。坐,由于。夺,削除。
(33)已而复之:不久又恢复官职。已而,不久。
(34)年六十八:《梅坂陈氏族谱》记载陈旸“享寿六十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