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专家对陈旸及其《乐书》评价(摘录) -- 闽清礼乐文化网
首 页本站概况本会动态礼乐图库礼乐文献学者论述学习研究本会刊物媒体传真捐资芳名在线留言联系我们
 
  首 页 >
专家对陈旸及其《乐书》评价(摘录)
【 来源:闽清县陈祥道、陈旸文化研究会 】 【 发布时间:2011-10-24 】 【 字体:

专家对陈及其《乐书》评价(摘录)

(1)刘再生著《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年12月北京第1版,第333—334页)

《乐书》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音乐百科全书式的著作。陈旸,字晋之,福建福州人。生卒年不详,一生主要活动于北宋神宗、哲宗、徽宗时期。  《乐书》共二百卷,是一部规模巨大的音乐理论著作。耗时二十余年,成书于哲宗元符二年(1099),并于徽宗崇宁二年(1103)进献朝廷。这部带有综合性特点的著作,前九十五卷摘录《周礼》、《仪礼》、《礼记》、《诗经》、《尚书》、《春秋》、《周易》、《孝经》、《论语》、《孟子》等书中有关音乐的论述,为之训义,阐述儒家的音乐思想。后一百零五卷论述律吕、历代乐舞、乐器、杂乐、百戏、典礼等,对前代与当代的宫廷雅乐、民间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即雅、俗、胡三部)均有较详细的说明。乐器图说中对不少乐器附图加以介绍。其来源均取自现已散佚且少见于他书的唐宋乐书,如《唐乐图》、《乐法图》、《律书乐图》、《大周正乐》、景冯元《乐记》等,  (文中注为参见《中国音乐词典》)因而保存了极为难得的古代音乐史料,成为宋代最重要的音乐文献之一。

陈旸是北宋时期宫廷雅乐派的代表人物,音乐思想具有保守倾向。他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作为衡量音乐的标准,认为“古乐之发,中则和,过则淫”。对俗乐和胡乐也持否定态度。在乐律音阶上,反对用变宫和变徵二音,主张“五声十二律,乐之正也;二变四清,乐之浊也”。在音域方面,又主张只用一个八度之内的音,所有这些,都是宋代宫廷雅乐派复古主义思想的反映,表现了作者的历史局限性。但总的说来,这部体制宏大、资料丰富的音乐论著反映了宋代音乐学术研究的高度成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2)王世襄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辑出版,1989年4月第1版)第836—837页《乐书》条载:

《乐书》中国现存历史上较早出现的一部音乐百科著作。北宋陈旸撰,全书200卷,始编于神宗熙宁、元丰(1068~1085) 年间。陈旸,字晋之,福建闽清人。他用了近40年的时间写成此书,于靖国元年(1101)进献给宋徽宗赵佶。其首次刊行则在南宋庆元五年(1199),距成书将近100年;此后元至正七年(1347)曾重刊;明代又经朱载堉、张溥两次翻刻。现在常见的是光绪二年(1876)方濬的重刻本。

《乐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训义》,卷一至卷九十五,摘录《礼记》、《周礼》、《仪礼》、《诗经》、《尚书》、《春秋》、《周易》、《孝经》、《论语》、《孟子》等10种经书中有关音乐的章节,逐条逐句加以解释。第二部分《乐图论》,卷九十六至卷二百,除论述之外,有插图540幅,内容包括乐律理论、乐器、声乐、舞蹈杂技及典礼音乐等。其中的乐器、声乐、舞蹈杂技等3项,各依雅部(庙堂的)、胡部(外族的)及俗部(民间的)来分。而雅、胡、俗3部的乐器又各依八音——金、石、土、革、丝、竹、匏、木等制造乐器所用材料的性质来分。

陈旸《乐书》篇章有1124条之多,渊博宏大,对当时的古今中外音乐资料几乎无所不包。他注意历史考证,所收材料经过一定的调查研究。更为可贵的是他不摒弃为多数封建士大夫所卑视的民间及外来音乐。书中的俗、胡两部保存了不少重要的音乐材料,是此书最有价值的部分。插图虽不甚精确,但绝大多数有依据,至今仍有重要参考价值。

《乐书》的缺点是没有把音乐曲调用谱记录下来。陈旸还有浓厚的复古思想,提出废弃“四清”与“二变”。废四清就是只要1个八度以内的12个半音,而将八度以上的4个半音去掉。以宋代乐制的编钟、编磐来说,每架16具,依陈旸的主张,只要12具,将音域限制在非常狭窄的范围内,减弱了音乐的表达能力。废二变就是只要宫、商、角、徵、羽,不要变宫、变徵,也就等于只要五声音阶,不要七声音阶。这些主张显然脱离了中国的音乐实际。

(3)郑祖襄著《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10月第一版,2000年5月第二次印刷,第69、135页)

陈旸是北宋时期的文人、音乐理论家,他用了近40年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乐书》,于靖国元年(1101)进献给宋徽宗赵佶。《乐书》全书200卷,内容极其丰富,于音乐的各个方面无不一一包揽,堪称为一部音乐的百科全书。《乐书》又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训义”(卷1至卷95),摘录了《礼记》、《周礼》、《仪礼》、《诗经》、《尚书》、《春秋》、《周易》、《孝经》、《论语》、《孟子》等十种经书中有关音乐的章节,并逐字逐句加以解释。第二部分是“乐图论” (卷96至卷200,除论述之外,有插图540幅),内容包括乐律、乐器、声乐、舞蹈杂技和典礼音乐等。其中乐器、声乐、舞蹈杂技依雅部(庙堂的),胡部(外族的),俗部(民间的)来分,雅、胡、俗三部的乐器又是依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来分述的。《乐书》虽然是一部音乐的百科全书,但书中作者对历朝的音乐史实(尤其是唐代时期的音乐)均予以记录下来,并逐一进行考证,而且,对那些不为封建士大夫们所重视的民间音乐和外来音乐,《乐书》多有留载,反映出作者的音乐文化观念比较宽大,所以,这本著作也就具有重要的音乐史学价值。从历史上看,《乐书》对当时及历史的音乐面貌作如此包罗万象的记录和考证是十分罕见的。当然,陈旸是一个文人,也受他知识和音乐水平的局限,书中不免有不准确和附会的地方。

《乐书》(作者陈旸)记载了唐以来的音乐,因作者生活在北宋时代,书中许多内容是记录了北宋的音乐史实。

添加时间:2011-10-24  浏览次数:1839

免责声明
您现在的位置:管理首页 >> 新闻免责声明
新闻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栏目内的所有作品,包括标有“陈祥道陈旸文化研究会”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陈祥道陈旸文化研究会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陈祥道陈旸文化研究会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注明“来源:×××(非陈祥道陈旸文化研究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在本网的新闻页面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
栏 目 分 类
会 员 注 册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28号 邮政编码:350800 Email:mqmccza@163.com
联系电话:13348298355
版权所有 © 陈祥道陈旸文化研究会 闽ICP备05019581号